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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挂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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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约适用对象:面向全国所有患者,预约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患者类别:
1. 初诊患者:从未在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过的患者,即为初诊患者。
2. 复诊患者:曾在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过的患者,即为复诊患者。
三、预约规则
1. 实名制注册:
(1)初诊患者:预约患者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有效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在网站进行注册。
(2)复诊患者:预约患者必须提供有效就诊医疗卡号(上海市社保卡、医保卡或自费卡)、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有效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在网站进行注册。
2. 实名制就诊:
(1)初诊患者:
? 无就诊医疗卡患者必须持预约时登记的有效证件至医院实名制挂号就诊。
? 持就诊医疗卡患者必须持预约时登记的有效证件、有效就诊医疗卡至医院实名制挂号就诊。
(2)复诊患者:
预约患者必须持预约时登记的有效就诊医疗卡(上海市社保卡、医保卡或自费卡)至医院实名制挂号就诊。
3. 预约周期:根据上海第一人民医院预约要求,预约周期14天,最早可预约时间8点。
4. 取消预约:因故无法就诊,患者必须至少提前1-2天,通过网站取消预约。
四、注意事项
1. 关于停诊:预约时请预留有效的手机号码,专家停诊时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您。
2. 关于爽约:事先未取消预约又未按时就诊的患者视为爽约。累计三次爽约的患者将被列入违约名单,180天内不能在预约平台预约挂号,但不影响医院现场挂号。
3. 关于无效:若就诊时患者无法提供预约登记时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有效就诊医疗卡,则本次预约视为无效,以保护所有预约患者的利益。
4. 本服务旨在为广大患者提供便捷的预约方式,不承诺所有患者都能预约到所需号源。